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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澳大利亚别墅已有23年未交付该房屋业主已发布文件谴责涉嫌侵权行为

2020-01-16 10:54  来源:南方网

广州“最大的烂尾楼”澳大利亚别墅的业主等了23年,但没有等到交付结果。

澳大利亚别墅业主张谋峰用微信公众号和同名微博发布了两篇文章,分别是2019年9月6日的《某兴贪婪黑吃黑,吃完同伙吃业主——广州第一烂尾楼“狗血剧”》和2019年10月21日的《世纪黑幕,侵吞巨额国有资金——广州最大烂尾楼澳洲山庄新情况》。

1月13日,原告吴某明诉被告杨木东、张木峰上述文章名誉纠纷案,在广州市互联网法院第五法院开庭审理。

案由

广州一楼盘20多年未交楼

澳大利亚别墅位于广州光山高速公路金坑段附近,毗邻金坑森林公园,环境优美。20多年前,房主因为环境原因买下了房子。然而,他们从来没有想到他们已经等了20多年,仍然没有等着交出大楼。此次名誉权纠纷的被告之一张Moufeng是所有者之一。

张谋峰于1997年与广州奥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购买增城区龙镇金坑村澳大利亚别墅巨龙住宅房产,并于1999年办理预售备案。

然而,根据张谋峰的说法,所购房屋无法居住或获得许可证,这也占据了广州的购房配额。像她一样,有2000多个家庭。张Moufeng于2011年初加入澳大利亚别墅受害业主的集体权利保护行列,至今已有九年。在依法维权过程中,业主获悉,吴某明控股的方兴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向法院申请澳美公司破产。

一名律师表示,“一旦方兴公司成功实施这一举措,澳大利亚和美国公司将停止所有商业活动,其资产将被破产清算小组接管。然而,一旦澳美公司破产,没有人会对业主的房屋和其他权利负责,业主的房屋很可能永远消失。”

因此,张谋峰发表了有关此案的文章。

审理

被告答辩称属于“正当防卫”

本案中,原告吴某声称杨谋东和张谋峰发表的两篇文章严重失实,意图恶意诽谤、侮辱、中伤原告,损害公众对原告的信任,降低社会评价,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法院命令两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断开侵权链接,删除侵权文章,并在媒体上发表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原告还建议责令两名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的侵权费用20万元,赔偿原告精神损害5万元。他还提议命令两名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张Moufeng一审答辩称,2018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宗18181 《民事判决书》号判决:“尽快推进澳大利亚别墅的重建是许多业主的愿望。作为澳大利亚别墅项目完成后引进的开发商,方兴地产在诉讼过程中也多次表示,一直致力于推进澳大利亚别墅的重建。我希望双方能够抛开猜疑和偏见,保持和谐合理的沟通,共同致力于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让业主尽快回家!”

然而,2019年8月12日,由吴某明控制的方兴公司没有开始重建工作,而是申请了澳美公司的破产。

张谋峰表示,当被申请人的个人合法权益即将破产时,他以事实、相关法律法规和1000多页证据为依据发表文章,举报吴某何明方正公司的各种违法行为。这是被告的正当防卫,是合理合法的。

在审判过程中,原告要求删除涉案物品的请求没有得到被告的同意。双方还分别提交了新的证据材料,法官可以决定是否组织双方再次开庭进行质证。A

关注

澳洲山庄被称“广州最大烂尾楼”

据悉,2018年1月,张谋峰在收集信息并汇编成小册子《详情与真相》后,被吴某明控股的方兴公司提起名誉侵权诉讼。张谋峰称,张谋峰组织并参与了举报他的“假仲裁”和“套利规避”行为,这侵犯了他的名誉,并索赔100万元。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于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名誉因被告的行为而受到损害,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犯”,并决定驳回原告方兴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在上诉审理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南方网记者]彭志强·杨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