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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城市居住区的改造和以前的有什么不同住房和建设部的回应

2020-04-17 17:16  来源:中新网

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指出,国家大力推进的城市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是对以往工作的升级。就改造内容而言,它不同于单一改造造成的重复改造和重复扰民的问题。装修更加全面,装修内容符合人们的需求。

16日,国家新闻办公室就国务院出台的旧城区改造政策定期举行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记者问,国家推进旧城区住宅区改造的努力与以前各地开展的旧城区住宅区改造有什么不同?黄艳表示,国家大力推进的旧城区住宅区改造实际上是一个升级版,与之前的工作有相同的地方,但需要更加全面和全面。黄艳强调,改造工作的目的是改善居民的配套设施和生活环境,满足居民在新时代改善生活条件的期望和需求。

黄艳还指出,目前的装修工作主要有四个不同之处:

首先,装修的内容:过去,装修多是单一的装修,如房屋节能、水电道路等。目前,它是比较全面的改造,因为单一的改造往往会造成反复改造和多次扰民的问题。因此,黄艳提到,预计这一转变将得到更全面和全面的实施。

改造内容主要分为三类。基本类别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如水加热道路,以及住宅建筑公共部分的维护。改善类别包括住宅环境及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电梯的有条件安装等。推广类别包括社区公共服务产品的供应,如养老、儿童保健、卫生防疫、食品援助等。黄艳强调,这些改革的内容是为了符合普通人民的需要。就像按菜单点菜一样,普通人会改变他们需要的任何东西。

二是组织实施:过去,政府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单边工作,投入基本上是直接的财政投入。目前,转型在方式和资金来源上涉及多方。黄艳表示,在方式上,我们希望居民达成一致后,向政府申请纳入改造,积极参与整个改造过程,实现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评估、共同分享。

第三,筹资:黄艳指出,过去筹资基本上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的,包括地方财政、水电等专门单位。中央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很少,居民提供的资金也很少。一方面,自去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已经安排了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当前的改造资金。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助改善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以服务设施的长期运营收入为利润点。

第四,关于翻修的要求,黄艳说,过去翻修后可能没有建立长期管理机制。但是,旧住宅小区改造的前提是在项目纳入改造计划时建立一个长效管理机制,包括物业管理模式、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居民议事规则等。同时,这些管理机制应在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开始时与居民达成协议,以确保改造后的改造效果得以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