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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源创空间揭秘再违公共走廊改小室

2020-01-02 15:20  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报道南京江宁区无证非法出售公寓后,该报的96096新闻热线再次接到许多市民投诉,称公寓仍存在“盗窃面积”违规行为。

沈先生,南京市民,最近参观了元创空间,发现在大约50平方米的朝南LOFT住宅中,二楼比一楼多了一个房间。项目销售人员告诉他,这个空间是从走廊的上部重建的。“我们的房子高4.8米,走廊部分不需要那么高,所以它被改造成了一个免费区域。”沈先生感到非常不安。"我以前听说过这种自由空间实际上是非法的."后来,沈先生打电话给扬子晚报热线反映情况。

接到投诉后,记者再次来到元创空间销售处。该项目已完成销售办公室共48平方米和51平方米的样板房,高4.8米,分为两层。从现场可以看出,两种类型的公寓都把公共走廊的上部空间改成了二楼的一个小房间,看起来非常宽敞。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所有朝南的公寓都有这个免费空间,即公共走廊的上部空间。“走廊也不需要那么高,当你带房间时,它会为你准备好的。”

此外,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项目的阳台部分也有赠送空间,所有公寓都可以使用。“这部分是窗墙的延伸部分。它被改成了内置阳台。它都是赠送的,有两层,大约4平方米。”

那么,房子和交付时的样板房一样吗?免费区域会在房产证上标明吗?关于记者的问题,房地产顾问解释说,这些区域是赠送的,而不是在房地产证上,房地产证只会显示实际建筑面积。“捐赠面积不反映在房产证上。如果是的话,它将被算作钱,但是当你把房子交出来的时候,它会为你而改变。”

那么,公共走廊空间可以不经允许就用作内部空间吗?窗户墙的延伸部分能转换成内置阳台吗?

记者询问,2018年新版《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62条明确规定,在城镇规划区内,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如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计划实施的影响,应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果无法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应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开发商所谓的“自由区”实际上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漏洞。房子检查完毕后,需要未经允许重建。就财产权而言,它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和被强行拆除的风险。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盗窃区”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城管部门将立即责令整改或拆除。(宋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