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导师不是“老板”不要用悲剧重复它

2020-01-14 13:57  来源:南昌新闻网

南京邮电大学针对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实验室意外死亡一事发出通知,宣布将终止与研究生导师张宏梅的雇佣关系,并报上级批准撤销其教师资格。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几个学生说导师张宏梅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侮辱他们。他还被怀疑让学生为她的私人公司工作。

回到案件细节,事件发生前,导师长期使用大学实验室,未经许可囤积大量易燃溶剂,占用大学资源为私立校外商业公司服务,经常要求学生为商业客户运输溶剂。这也是学校在其公告中强调“作为一名大学教师,教师道德败坏,情况严重”的原因。

教书育人应该是模范和模范,而一些大学教师长期以来一直声称自己是专横的老板。这一血腥的教训和生活成本暴露了个别大学师生关系异化的现实。

在这些大学里,研究生称他们的导师为“老板”,称导师为“工作”,这种现象一直很普遍。

有些教师无视教师道德的红线,视学生为廉价甚至无偿劳动,甚至侵占学生的智力成果;一些导师超越了老师和学生的界限,让学生“做家务”,把学生当成他们的“保姆”和“司机”。一些导师滥用职权,通过推迟毕业或未能完成论文来威胁学生。甚至很少有教师的教师道德败坏,侮辱学生的人格,侵犯他们的人格完整。

尤其是对于科学和工程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已经成为“导师成为老板”的最受打击的领域。研究生应该通过与导师的良好沟通和与产学研机制中的尖端科技成果的接触来提高自己的科研技能。然而,一些大学教师,以“教师”的名义,实际上是“老板”。不要要求教学,只要求项目,把学生简单地当作“赚钱”的工具。

一旦师生关系从说教转向教学,从疏离转向利益交流,学生几乎没有发言权,这样畸形的关系怎么能让人才健康成长?

为老师工作,老师就会变成老板。部分高校师生关系扭曲的背后,不仅是部分教师的不当行为,也是导师责任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制约,这已成为导师滥用“一个字”的表现。

导师不是“老板”,学习不是“工作”。为了重申这种常识,一个人不可能总是记得在羊丢失后修补羊圈,并在吸取了血的教训后承担严重的责任。

此前,教育部发布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大学教师的专业标准划了一条红线,其中明确规定“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高校还应检查教师行为规范的行为,并将其付诸实践和日常实践。

让师生关系回归纯净,少计算老板的工作兴趣,多关心师生。(刘景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