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年终评估是如何变成一种不同的演绎的

2020-01-02 15:35  来源:南昌新闻网

一些单位包括“外来”指标,如每日步骤和年终评估中转发的称赞数量。一些公司开始雇佣员工,理由是他们在评估中垫底。

[年末,这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①]年终考核如何成为从员工身上扣款的新方式?

阅读技巧

年底,许多雇主将年终评估提上日程。对员工来说,年终考核是提升工作、个人收入和待遇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也有频繁的“洋花”企业评估。一些企业单方面解雇员工,理由是他们考试不及格。年终评估标准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引发了讨论。

孟莉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必须完成48,000元的保费才能达到标准。目前,又是年终考试的时候了,她感到焦虑不安。

"销售人员的表现压力很大。如果他或她不能连续下单,他或她就会离开。这条线的淘汰率和流动性非常高。”孟莉说。

年终考评通常与员工的晋升和奖金挂钩,甚至可能影响他们的未来。然而,一些企业提出了“异国情调”的年终考核规定,并因年终考核不合格解雇员工,引起了社会关注和热烈讨论。

考试有很多种,但结果取决于运气?

2018年11月,广州的一家公司将员工的日常步骤纳入评估。如果额外的一步没有奖励,那么少一步会扣除一便士。消息一传出,就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许多网民表示,尽管他们可以理解公司鼓励员工锻炼的意图,但这必然会影响年终评估,给人的印象是“以不同方式减薪”。

2019年1月,一家新的零售公司将允许其员工在年终考试期间参加数学和逻辑测试。那些失败的人将被解雇。创始人回答说,数理逻辑的能力对企业尤其重要。数学逻辑不好,性能难以达到预期。

《工人日报》记者发现,在一些单位中,货运公司的公开号码数以及是否安装了ETC……这些指标,乍一看似乎与工作内容没有多大关系,也包括在年终评估中。年终评估标准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引发了讨论。

王燕,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即将面临年终评估。她告诉记者《工人日报》,评估将由部门的每个小组经理进行评分。最终评估结果不仅会影响年终奖励,还会影响第二年的晋升和每年春季的薪资调整。尽管经理应该向部门主管报告较高或较低的绩效并解释原因,王燕认为这仍然是高度主观的。

"这取决于运气。"王燕直言不讳地说,“如果你遇到的经理更诚实,你就不用担心那些喜欢强业务能力的人;一旦你遇到一个喜欢互相争斗的团队经理,那就更麻烦了,你可能需要和这样的领导相处融洽。”

同时,王燕说有一定比例的人成绩最差,每个部门都会得到相应的配额。

被从最底层解雇了,这是变相解雇吗?

刘洁在一家上市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已有6年。她认为年终评估就是评估员工的工作产出。企业制定的考核指标与工作产出挂钩或与对公司发展的贡献挂钩。在评估过程中,还应注意量化和结合具体岗位的合理制定。

“年终评估非常重要。对于员工来说,这是提升工作、个人收入和其他参与因素的一个重要因素。”北京某国有酒店人力资源部经理王佩表示,为此,评估应该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和体系,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同时还需要员工对评估体系的认可。

王丹在大连的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工作,她说她的公司没有

王志培认为,无论是岗位调动还是劳动合同因年终考核结果而终止,都应遵循劳动合同法,同时支付相应的薪酬和补偿。一些企业因年终考核不合格而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以减少裁员补偿,这实际上是变相的裁员。

“不胜任这项工作”,谁说了算?

记者在网上搜索了关键词为“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中文裁判文件,显示2013年至2019年有79起相关案件。

自2010年以来,南京的杨女士一直在南京某空军医院放射科担任护士。2018年12月,医院通知杨女士,她年终考试不及格,三次以上未通过“三项基本考试”(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她将于2019年1月1日被调到血液科,并降为护理助理。在此期间,只有杨女士拿到了基本工资。

截至2019年3月,医院再次终止与杨女士的劳动合同,理由是2018年末考核不合格,转岗后不能满足医院岗位要求。

杨女士说当时并不是所有护士都被要求参加医院发出的培训考试通知。其次,没有预先解释考试成绩是否与职位和薪金挂钩,以及考试成绩是否影响年终考核。杨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医院应向杨女士支付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医院对此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雇主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本案中,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杨女士调职降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没有证据证明考核方法和标准已经向杨女士公示或得到她认可。以杨女士调任后仍达不到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是违法的。

“‘不合格年终考核’和‘不合格工作’是两个概念。虽然它们是相关的,但不能一概而论。”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梁山表示,即使“年终考核不合格标准”与“不合格工作标准”之间存在一致性,用人单位也只能在经过培训或转岗手续后终止劳动合同。此外,只有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制定程序,并事先通知劳动者,才是合法的。(唐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