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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函催促天夏智慧披露天夏科技破产事宜

2020-01-15 14:02  来源:资本邦
1月15日,资本邦讯,天夏智慧(000662.SZ)发布关于收到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0年1月14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告了关于天夏智慧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的相关破产文书,该文书主要内容如下:“本院根据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申,于2019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天夏科技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2月9日指定浙江华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天夏科技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天夏科技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定于在2020年3月5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深交所称其在关注到前述事项后,立即督促天夏智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天夏智慧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迟晨、证券事务代表杜雪娇未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导致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深交所要求天夏智慧立即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对天夏科技债权的基本情况,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2.天夏智慧2018年年报显示,天夏智慧2018年净利润为1.51亿元,天夏科技2018年净利润为2.68亿元,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77.48%,天夏科技为天夏智慧主要利润来源的全资子公司。天夏智慧详细说明天夏科技上述破产清算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上市公司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对上市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影响、是否将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或银行账户权利受限等。

3.根据上述法院文书,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了天夏科技破产清算一案,并已于2019年12月9日指定浙江华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天夏科技管理人。但截至目前,天夏智慧未履行任何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天夏智慧需充分说明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并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以及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天夏智慧主营软件产品销售、系统集成建设与运营服务业务,公司于1996年12月16日上市。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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