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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河:公司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12-27 14:44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12月26日晚间,ST银河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已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监管局决定对银河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姚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2018年4月27日,银河集团所持有的524,752,989股、589,978股银河生物(如今股票名称:ST银河)股份分别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和轮候冻结。2018年5月7日、6月5日,银河集团所持有的100,000,000股、525,612,967股银河生物股份分别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上述冻结股份数合计占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数的100%,占银河生物总股份数的47.79%。银河集团不晚于2018

年5月2日知悉上述冻结情况,但直至2018年8月6日才将上述其所持股份被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告知银河生物,由银河生物进行公告。在此期间银河生物多次问询,银河集团均未告知银河生物相关情况,导致银河生物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控股股东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外,ST银河自身也曾因涉嫌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历史公告显示,ST银河涉嫌4项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ST银河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审理的初步完结。如无较大意外,证监会对ST银河的正式处罚结果即将到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1月24日上午收盘时持有ST银河,并在2019年1月24日下午开盘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记者自交易软件查询获悉,ST银河的主要业务领域有生物医药、输配电、电子信息等三大产业。近期公布的2019年三季报显示,年初至报告期末,ST银河实现营业收入4.7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8亿元。目前,公司股东总户数8.2万余户,本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受损的股民势必不少。如果最终证监会认定ST银河信息披露违法,并最终做出行政处罚,公司将会面临投资者的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