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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披露半年报,新复大及相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

2020-01-02 15:29  来源:资本邦
1月2日,资本邦讯,新复大(839401.OC)

发布中泰证券关于新复大收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给予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挂牌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至2019 年 9 月 2 日期间,对预计不能披露 2019 年半年报的公司进行了公开问询,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挂牌公司仍未对问询函进行回复,亦未配合提供其他说明文件,挂牌功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处理决定,因无法与上述主体取得联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发出《<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送达通公告》,向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告送达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一)给予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包会福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金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新复大称,因资金短缺,经营困难,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且董监高亦不履行相应职责;本次处罚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处罚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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