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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门窗对公司安排的预审计工作不予配合原因?*ST罗普回问询函

2020-01-09 11:34  来源:资本邦
1月8日,资本邦讯,*ST罗普(002333.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控股”)函告,罗普斯金控股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

*ST罗普表示,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罗普斯金控股本次所质押股份将于三年后到期;本次质押之前已质押的股份为7,500万股,对应融资金额为12,000万元,到期日为“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2%。罗普斯金控股股票质押后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其资信状况良好,持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

罗普斯金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罗普斯金控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同日,*ST罗普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显示,辽宁门窗系公司于2017年9月对外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55%,袁少博及其控制的沈阳久利门窗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45%。辽宁门窗自设立以来连续亏损,公司与袁少博在关于辽宁门窗未来的经营发展及管理理念上产生较大分歧。

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辽宁门窗对公司安排的预审计工作不予配合的相关情况和具体原因。

*ST罗普回复:辽宁门窗系公司与袁少博及其控制的沈阳久利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利门窗”)共同出资设立,总投资2,000万元。久利门窗系袁少博控制的沈阳久利塑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久利门窗的主营业务是门窗的设计、制造、销售与安装,生产的塑钢门窗在沈阳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于2017年,公司与袁少博进行接触洽谈合作事宜,基于双方对沈阳及东北地区未来断桥铝合金门窗市场发展的共识,双方于9月共同出资设立辽宁门窗。设立的初衷及目标是共赢的,合资公司辽宁门窗一方面可以依托久利门窗长期积累的市场资源、技术经验等优势,另一方面利用罗普斯金丰富的产品线及研发资源、品牌知名度等优势,为沈阳及东北地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铝合金门窗产品,为公司在东北地区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鉴于上述的双方共同愿景,辽宁门窗成立后,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在辽宁门窗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委任袁少博为辽宁门窗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同时委任财务负责人一名,经公司培训后负责辽宁门窗的财务工作。

辽宁门窗设立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18年,经营业绩较差,销售收入仅为65.39万元,净利润亏损约472万元。在对2018年度的总结及2019年度预算会议过程中,公司与袁少博在关于辽宁门窗未来的经营发展及管理理念上产生了较大分歧,分歧涉及的内容包括人员管理、费用管理、产品定位及营销策略等。于2019年内,公司多次向袁少博发出召开董事会等事项的函件,均未获得任何有效回应,双方无法保持正常的沟通,辽宁门窗董事会、股东大会运转陷入僵局,财务状况亦持续恶化,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法》第1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解散辽宁门窗的诉讼,该项诉讼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截止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财务于2019年12月13日与袁少博电话及短信沟通关于辽宁门窗年度审计安排事项,袁少博以对前期双方的沟通不满为由,不同意公司进入辽宁门窗审计。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通过EMS发函至袁少博,至今也未收到回复。辽宁门窗租用的场地为沈阳久利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实际控制人为袁少博,未经其同意公司人员及审计人员无法进入辽宁门窗。

此外,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对辽宁门窗失控的具体时点及判断依据,公司对于丧失控制权事项是否履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ST罗普回复:公司管理层与袁少博在经营管理上的较大分歧,导致了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继续对辽宁门窗投资,并于2019年7月提起解散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公司与辽宁门窗相对应的各管理部门的沟通仍处于有效进行中,销售、生产、财务等部门依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在有效运转。

辽宁门窗的财务负责人系公司提请董事会委任,每月均及时向公司提交相应的经营数据及报告,公司对于辽宁门窗的经营情况能够及时获知。于2019年11月初,辽宁门窗财务负责人提出离职,袁少博委任了新的财务负责人,

之后公司未收到过任何关于辽宁门窗的经营数据及报告。经与袁少博多次沟通未果后,于2019年12月确认无法对辽宁门窗进行预审计的工作。

于2019年第3季度起,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辽宁门窗管理问题的动态情况,2019年12月,经与袁少博多次沟通无果后,公司判断对辽宁门窗2019年预审计工作将无法进行,将会影响对辽宁门窗的会计处理方法,出于谨慎考虑,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根据实际情况对外披露了《关于对辽宁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2019年预审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公告》。

辽宁门窗无论在资产规模、营收金额等方面占公司整体比例均很小,为公司非重要子公司,辽宁门窗的解散、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依照相关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辽宁门窗失控后,公司采取了何种措施以恢复控制,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

*ST罗普回复:

公司管理层主要负责与辽宁门窗袁少博的沟通,于2019年,鉴于辽宁门窗的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发现无法很好地调和与袁少博之间的管理分歧,为避免公司更大的投资损失,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继续投资,并提起对辽宁门窗的解散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与董事、监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获得了公司董事、监事的理解与支持,公司董事会根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地、充分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ST罗普公司认为,公司的董监高为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忠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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